歷史上的今天--

真誠的愛——從族群關係探討 (2012514日發電子報,19984月寫就)

  文/田珍寶

    神愛世人,為我們受苦,擔當我們的罪;賜新命令,叫我們彼此相愛,與主那般,愛所有的人。

    「族群」,於人類學、社會科學上的定義為「這一群人,他們想像中具有共祖,且定期或不定期地共同追求社會、經濟或政治上的利益。」它擁有文化。人,可以同時屬於一個以上的族群;视不同時間之需、情境下突顯或強調所屬的族群,做認同、揭示身分。因而在生活中,常不自覺因自己屬於何種族群而表現出何種行為來,此力量乃於潛意識裡操縱著人;故種族問題每天都會發生,呈現不愉快、不喜歡、感覺不舒服、或是對立、矛盾的衝突,甚至產生仇恨的情緒。這是因屬不同族群的人,追求不同的經濟、社會、政治等利益下,總會帶來的問題。

    族群會共同追求某種利益,因此在相互接觸時,絕非是有一方仁慈、慷慨將所控制的資源主動給對方;它必須盡量保護其資源。而資源的有限性與資源分配非公平、合理的情況下,即產生族群競爭。以人的角度觀之,盼望各族群皆能和平相處,乃不可能之事;除非政治、經濟、社會上所有的利益都做合理安排、平均分配,使強勢不剝奪弱勢的生存空間。然而這只是一個理想,乃人類的夢。

    在這多元文化的生活裡,接觸新文化、不同族群的人時,會感到新奇。而於興奮的心情之後,應學習欣賞其文化、族群;欣賞是最基本的要求。

    「欣賞」是一種態度,是修養的一種能力,人人都需要培養此美德。與不同族群接觸,亦需由衷、懇切地與對方交流,讓他知道我們的文化,清楚認識我們。當彼此共享文化時,在交流過程裡,相信即能相互獲益。

    除了欣賞的態度,「尊重」,更是不可缺少的基本心態。「尊重」,即敬重、看重不同的族群、不同文化的人(謝世忠演講、田珍寶整理,1993)。有了尊重他人的心,方有真誠無偽的愛心與行為。尤其是對於不明白、不認識的異族文化,更需有謙卑、看各人比自己強的誠實心;尊重他人,不論斷人,乃不顯出自己的愚昧、無知、狂妄,甚至惹神憤怒。

    在神的國度裡,不分種族、文化差異,人人同為神國子民。故在神的教會裡,應無社會種族問題、種族歧視,更無民族的優越感。神所賜的奇異恩典,我們都已擁有,試問,可曾體會主耶穌的心腸,如主耶穌不看人的外貌,以真誠的愛相互對待、欣賞、尊重不同文化背景的弟兄姊妹,切切實實地遵守主的命令而彼此相愛呢?

    當我們相互排擠、攻訐、嘲笑、恨惡時,教會裡即顯不出愛心的行為,看不到神的榮耀。惟有天天求聖靈的火將我們心中罪惡的垃圾盡都燒燬,我們即如聖潔的活祭,每日早晨獻給天上的神,方能過著弟兄姊妹和睦同居、在地如天的日子;成為會發光的基督徒,帶著耶穌基督的權柄,廣傳福音。

    我的大哥講道,他說:

    彼得前書第一章22節:「你們旣因順從真理,潔淨了自己的心,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,就當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。」要順服真理,愛心才會純真。我們忙於世間,想想什麼是不變的?

    只有神的愛不會改變。世界上的物質、房子用久了都會毀損。一則新聞,香港一棟五十年的大樓毀損,死了很多人,沒有地震、房子也會倒,屬世界的物質都會消滅。在神的眼中,到底什麼是不變的呢?

    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13節:「如今常存的有信、有望、有愛,這三樣,其中最大的是愛。」這裡說愛永遠不變,信心、盼望在神的國度裡永遠不變!

 

    20081025 愛的表達 -- Pr. Tien Huei-Huan 田輝煌傳道 -- MND CNT 華語講道 粵語翻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