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被聖靈充滿,使我們能看見

   文/田珍寶

      2004年12月19日,一位姊妹已經買到了眼藥;神賜藥膏、夢裏給她,她接住了(仰望神,求得特別的恩典)!「眼藥」指「聖靈」;「買」,是「祈求」,意含「要付出代價」、「犧牲一切所有來換的」,如我們是主耶穌以重價、買來的(林前六20)(黃以利沙,1968)。

      主說:「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,叫你富足;又買白衣穿上,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;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,使你能看見。凡我所疼愛的,我就責備管教他;所以你要發熱心,也要悔改。」(啟三18~19)

      楊約翰長老為主做見證:「神的聖靈充滿的時候,我們本來不感覺的這個罪,聖靈的光、照我們,我們就感覺到:『啊、我罪很大!』他本來可能是講話不太謹慎,或者開玩笑啦,不感覺這個不行的,那神的聖靈充滿他、榮光充滿他的時候,他就說:『啊、我有災禍啊、我要滅亡啦;因爲我的嘴唇哪……』所以看到自己的不好,爲了自己的罪悔改!

      因此聖靈充滿的人、常常會哭!那個時候地哭、是想到自己:『對不起主!』跟人家去看電影啦、看那個不好的電影啦、跟女孩子跳舞啦,他那個時候、責備啊、聖靈責備他的心!他會哭起來的!這個是聖靈充滿的、實在地表現。

      那曉得自己的錯誤,才會去悔改,才會追求聖潔,才會完全。

      所以神的靈、臨到我們,很寶貝!好像光照到我們,給我們明白我們自己的狀態啦,叫我們曉得怎樣修正,怎樣來追求完全。」

      我神是鑒察人心、試驗人肺腑的,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(耶十七10)。

      2012年2月22日,早禱後,一位傳道娘分享神的默示給兒孫們:「你們每天遵守清晨的禱告,我很喜歡!

      要常常祈求被聖靈充滿!發起熱心、積極追求神的道、立志做到神對每一個人的要求,你們想得到的福,就必得著;你們如果不認真禱告、聖靈不充滿,雖應許在先,仍得不著。

      神說過的話,絕不改變!不要說時間已過了許久,神所賜的應許仍未應驗,就對神感到失望、灰心,這是不對的。要相信神、禱告交託主,神一定會實現祂的話,成就一切,賜福給你們。

      務必謹守遵行神的吩咐,每天懇求神賞賜聖靈充滿你們;因為,惟有被聖靈充滿的人,敬畏神,仰望神到底!

      如同約瑟,他非常相信神的話!他被賣到埃及、是神對他的考驗,他非常忍耐!在患難中緊緊抓住神!通過考驗!即看到昔日神應許給他的大福。

      你們也要像約瑟一樣——凡神說過的話,都必遵行!」

      幾年前,一位年長的信徒向神禱告,聖靈感動她:「你們要常常禱告;讓聖靈時時充滿你們的心,就有能力保守自己的心懷意念、言語行為,合乎主的旨意,保守聖潔。你們要多讀聖經;所有你們想知道的答案,都在聖經裏。

      神要用的人,不能有一點渣滓;神要一直磨,直到那人完全沒有渣滓,合乎主用。

      神跟你們說你們的缺點,都要改過來;你們做聖工的時間不多了,要努力做,好好做。」

      求主耶穌的靈、常常充滿我們;使我們,能看見!

 

 

      附註:黃以利沙(1968)。啟示錄的研究。臺中: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。

 

      求主使我們復興

 

      聖靈的見證~~Face Jes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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